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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焦點快報!V觀財報|多期財報存虛假記載等,空港股份被警告并罰款150萬

      中新經緯12月29日電 未及時披露關聯交易事項以及多期財報存在虛假記載,空港股份(600463)被北京證監局警告并罰款150萬元,時任董事長卞云鵬等多名責任人同時被罰。


      (資料圖片)

      空港股份29日晚公告稱,公司當日收到中國證監會北京監管局(簡稱北京證監局)發來的《行政處罰決定書》(〔2022〕10號)(下稱《決定書》)。

      《決定書》顯示,經查明,空港股份存在以下違法事實:

      (一)空港股份未及時披露關聯交易事項

      2020年8月17日,北京空港經濟開發有限公司(簡稱空港開發)黨委會、經理辦公會審議通過其全資子公司北京空港物流基地開發有限公司(簡稱空港物流)收購空港股份持有的北京空港億兆地產開發有限公司(簡稱億兆地產)80%股權事項。同日,空港股份黨委會、經理辦公會審議通過前述股權轉讓事項。

      2020年8月27日、2020年9月16日,空港股份董事會、股東大會審議通過股權轉讓議案。

      2020年9月16日,空港股份與空港物流簽署《股權轉讓協議》,合同價款119.7萬元。根據《股權轉讓協議》安排,在未來12月內空港股份、億兆地產雙方同受空港開發最終控制。根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辦法》(證監會40號令)第七十一條第三項規定,億兆地產為空港股份關聯方。

      2020年9月27日、2020年10月11日,億兆地產與空港股份簽訂《借款合同》,續借前期借款,合同金額分別為8000萬元、12000萬元,合計占空港股份最近一期經審計凈資產15.89%。依據《證券法》第八十條第一款、第二款第三項,參照《上海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則》(2019年修訂)10.2.4條規定的披露標準,空港股份應當在2020年9月27日、2020年10月11日簽訂《借款合同》后及時披露前述關聯交易事項,但公司至2021年4月16日方披露與億兆地產的關聯借款情況??崭酃煞菸丛?020年9月27日、2020年10月11日后兩個交易日內披露前述關聯交易事項,未依法及時履行信息披露義務。

      (二)空港股份2019年年度報告、2020年第一季度報告、2020年半年度報告、2020年第三季度報告存在虛假記載

      執行新金融工具準則后,空港股份將其與子公司天慧科技發展有限公司對3家私募基金的投資指定為以公允價值計量且其變動計入其他綜合收益的金融資產,公允價值變動計入其他綜合收益。

      根據財政部2017年修訂的《企業會計準則第37號一金融工具列報》第九條和《企業會計準則第22號一金融工具確認和計量》第十九條第二款規定,空港股份應當將對上述基金投資確認為以公允價值計量且其變動計入當期損益的金融資產,公允價值變動計入當期損益??崭酃煞輰ι鲜龌鹜顿Y的會計處理不符合會計準則相關規定,對公允價值變動的會計處理錯誤,導致空港股份虛減2019年利潤總額883.11萬元,占更正前利潤總額的31.70%;亦因上述會計處理錯誤和項目退出款處理錯誤導致空港股份2020年第一季度報告虛增利潤總額222.94萬元,2020年半年度報告、2020年第三季度報告分別虛減利潤總額547.53萬元、1047.65萬元,分別占更正前利潤總額的16.65%、16.37%、28.89%。前述會計差錯導致空港股份2019年年度報告、2020年第一季度報告、2020年半年度報告、2020年第三季度報告存在虛假記載??崭酃煞萦?020年4月17日、2020年4月30日,主動披露更正前述會計差錯事項。

      北京證監局認為,空港股份未及時履行信息披露義務的行為違反《證券法》第七十八條第一款的規定,構成《證券法》第一百九十七條第一款所述違法行為;信息披露虛假記載行為違反《證券法》第七十八條第二款的規定,構成《證券法》第一百九十七條第二款所述違法行為。

      時任空港股份董事長卞云鵬、總經理王鵬、董事會秘書劉彥明,知悉億兆地產股權轉讓及《借款合同》簽署事項,未履行勤勉盡責義務,是空港股份未及時履行信息披露義務違法行為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時任空港股份董事長卞云鵬、總經理宣順華、王鵬,全面管理公司事務,財務總監趙云梅負責公司財務相關工作,未履行勤勉盡責義務,是空港股份信息披露虛假記載違法行為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

      依據《證券法》第一百九十七條第一款、第一百九十七條第二款的規定,北京證監局決定:

      (一)對北京空港科技園區股份有限公司給予警告,并合計處以150萬元的罰款;

      (二)對卞云鵬、王鵬給予警告,并分別合計處以70萬元的罰款;

      (三)對宣順華、趙云梅給予警告,并分別處以50萬元的罰款;

      (四)對劉彥明給予警告,并處以20萬元的罰款。

      空港股份表示,未按關聯交易審議和披露向億兆地產借款事項,公司已補充披露;針對公司會計差錯引起公司追溯調整定期報告事項,公司均已披露修訂版;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億兆地產按照《還款協議》正常履約,已累計償還公司借款本息共計約23869.66萬元。上述擬進行的行政處罰不會對公司生產經營及持續發展造成重大影響,目前公司經營情況正常。

      中新經緯注意到,北京證監局曾在1月份對空港股份及卞云鵬、宣順華、王鵬、張成祿、趙云梅、劉彥明出具警示函。

      北京證監局表示,空港股份存在以下問題:

      一是2019年年度報告、2020年第一季度報告、2020年半年度報告、2020年第三季度報告信息披露不準確。

      二是未披露公司高管、子公司被調查及受到刑事處罰事項。

      三是未按關聯交易審議和披露向北京空港億兆地產開發有限公司借款事項。

      此外,4月25日,上交所對空港股份及有關責任人卞云鵬、王鵬和劉彥明予以通報批評,原因同樣是由于空港股份在信息披露方面,有關責任人在職責履行方面存在違規行為。

      公開信息顯示,空港股份主營業務為園區開發建設。三季報顯示,空港股份2022年前三季度實現營業收入約5.55億元,比上年同期減少31.51%;歸屬于上市公司股東的凈利潤約2888.30萬元,比上年同期增長90.07%。

      二級市場上,空港股份29日收盤報8.01元/股,跌幅2.55%。(中新經緯APP)

      編輯:郭晉嘉

      標簽: 空港股份 關聯交易 季度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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